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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請問工程造價在五千萬以下的有什麼相關規定?關於法令是否有規定工地負責人必須具備工地主任之身分?
  • 回覆單位:
    建設處
  • 回覆內容:
    「承攬金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工程」依營造業法第30條規定達本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應置工地主任辦理相關工作;至未達上開規模之工程,前開工作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或指定專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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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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