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Script功能提供瀏覽字級大小的變更,若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此項功能,建議您可使用瀏覽器上方的工具列【檢視→字型】來變換字級大小的功能。
:::

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汽車未定期驗車使用公路被查獲,如何處罰?
  • 回覆單位:
    地方稅務局
  • 回覆內容:
    車輛因未定期驗車,經監理單位註銷牌照,未至監理單位驗車並重新領牌,使用公路被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
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本府總機: (04)722-2151 (代表號) 地址:彰化市50001中山路二段416號 Google Map Icon
請用Chrome版本 觀看本網站
本網站為彰化縣政府版權所有,未經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採用
回置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