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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如何辦理養殖漁業登記證之申請及核發?
回覆單位:
農業處
回覆內容:
一、申請程序:有關養殖戶申請養殖漁業登記證,應準備相關文件,至魚塭所在地鄉鎮公所填寫養殖漁業登記證申請書,經公所受理申請、勘查後,轉報縣府核發養殖漁業登記證。 二、應付文件如後各3份:(一)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二)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非屬養殖用地者須檢附容許使用同意書)。(三)水權狀、水利主管機關核發之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者。(四)養殖場略圖。(五)申請人若非屬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及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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