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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您好,想請問有關鹿港老街上老建築物在使用上有何法規或條文規範,謝謝
回覆單位:
建設處
回覆內容:
您好: 台端向本府反應的問題,在此謹向您表示十二萬分的感謝。 有關台端所敘鹿港老街上老建築物如係於60年8月24日前建築完成之舊有合法房屋,則其使用應依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建請台端得上網至本處網站都市計畫資訊查詢系統查詢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 另所詢建物如屬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建築,亦應依該法規定辦理,建請台端得逕向本縣文化局洽詢。 如尚有疑問,仍不吝賜教(聯絡電話:04-7531266),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來信。 最後 敬祝健康快樂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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