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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敘薪】您好:因近日完成研究所學業,欲申請改敘,但分發時的派令遺失,已向分發的任教學校申請當年的【敘新通知書】(該校人事主任有蓋章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上有顯示來文及發文字號,也有當初分發學校的【離職證明】(此為正本),不知是否可替代原始派令?抑或另有其他補救辦法?感謝您撥冗答覆!
回覆單位:
人事處
回覆內容:
你好 一、教師改敘時須檢附原始派令,係作為教師提敘薪級的核定依據,如原始派 令遺失,改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離職證明或敘薪通知書,需可明確指出台 端初次任職日,即可作為佐證資料。 二、爰此,教師取得碩士學位需備齊敘薪證明文件,由各校人事辦理線上報送 及書面資料查證,俾利辦理改敘作業,如有疑義,歡迎電洽本府人事處人 力科分機142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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