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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水利管理】申請無妨礙水利證明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回覆單位:
    水利資源處
  • 回覆內容:
    辦理無妨礙水利證明需準備資料如下:申請書、地籍圖謄本(正本三個月)、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三個月)、位置圖(須標示並著色表示申請位置及現況週遭相關地物、水路、道路名稱等)等資料、並經現勘後檢討是否需檢附水文、水理分析及建築線指示圖,另本府無妨礙水利證明申請資料尚未公告上網,係屬內部標準作業程序。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水利資源處水利管理科,聯絡電話:753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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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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