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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建築工程期限如何計算?
  • 回覆單位:
    建設處
  • 回覆內容:
    依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規定係以六個月為基數,另依下列標準增加日數:地下室每層四個月、地面各樓層每層二個月、雜項工程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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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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