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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建築物在何種情況下需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 回覆單位:
    建設處
  • 回覆內容:
    建築物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建築法第9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符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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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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