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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民宿登記該如何申請?
回覆單位:
城市暨觀光發展處
回覆內容:
申請本類案件需檢附:
一、基本資料表 二、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之土地為都市土地時檢附,正本繳驗後發還) 三、土地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時免附)
四、建築物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時免附)
五、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最近三個月內)。
六、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正本及圖說查驗後發還)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
七、責任保險契約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八、民宿外觀、內部、客房、浴室及、其他相關經營設施照片
九、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竣工圖、逃生路線圖、住客須知及房價)
十、客房平面配置圖及面積計算
十一、消防安全設備繪製現場配置平面圖及數量表、建築物各消防安全設備裝置照片、消防安全設備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一式2份)
十二、民宿登記切結書
◎需繳登記規費3000 元。◎待辦理完成後將有專人通知您到府領取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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