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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如何申辦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需檢附文件﹖
回覆單位:
社會處
回覆內容:
申辦流程: 『採事前申請制』(需先申請等收到核定函再購買) (一)申辦處: 戶籍地公所或彰化縣輔具中心 ◎戶籍地公所: 1. 輔具項目免評估者。 2. 已備妥醫院診斷書、輔具評估報告書(醫院或輔具中心、聽力中心)者。 ◎彰化縣輔具中心: 輔具項目擬由輔具中心評估者(含助聽器輔具申請) 二林中心:8962178 田尾中心:8836311 彰化據點:7229767 ◎代收窗口: 在以下醫院進行輔具評估者若備齊申請文件,可由該窗口代收件 1. 彰化基督教醫院:復健輔具研發中心 2. 部立彰化醫院:復健科 (二)本府審核並發通知函 (三)購買後請款作業(二擇一) 1.申請人依本府補助核定函之核定項目自行購買(支付全額)後,檢附購買輔具之(1)統一發票或收據;(2)廠商保固切結書;(3)輔具之實物相片(購買之輔具相片及申請人使用輔具中之相片);(4)郵局存簿影本(若申請階段尚未送者務必送件);(5)本府補助核定函影本送鄉(鎮、市)公所函轉本府辦理撥款。 2.申請人依本府補助核定函之核定項目向縣府簽約之身心障礙者代償墊付廠商購買(支付扣除補助款之差額),由合約廠商送件核銷請款(補助款撥款廠商)。 ※身心障礙者輔具廠商代償墊付資訊: https://social.chcg.gov.tw/03bulletin/bulletin03_con.asp?bull_id=337055 申請檢附文件: (一) 申請人(身心障礙者本人): 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印章 申請切結書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可於收到核定函後連同憑證一併檢附核銷,非身障者本人需附委託切結書)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請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備) 檢附補助規定最近三個月內診斷書、輔具評估報告書 (二) 委託代辦: 除上述文件外,尚須受託人之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以資證明與申請人關係)、印章 其他規定文件: ◎申請特製機車及汽車、機車改裝者,應具有該類特製車輛之駕照;再次申請特製機車時,應於請款時檢附原機車報廢證明。 ◎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植物人、肢障者、視障者、失智症者、平衡障者、 重器障重度者、智障重度者或具前款任一種障礙之多重障礙者),需檢附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非自有房屋者,需附租賃契約書影本、屋主房屋所 有權狀影印本及房東同意改善書)及改善計畫書(含圖說、施工前照片) 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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