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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內容: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申請流程。
回覆單位:
城市暨觀光發展處
回覆內容:
一、依據「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適用原則」,申請商家須與觀光旅遊直接相關或具有較密切之行業及商店(如旅行業、旅宿業、國內交通業、觀光遊樂業、餐飲業、加油站、登山露營用品或球具專賣、當地著名特色農特產【手工藝】品專賣、藝文圖書業、攝影器材專賣、汽車維修【輪胎】專門等)或位於觀光特定地區及經濟部商業司或地方政府自行輔導之形象商圈範疇內之一般商店(珠寶銀樓、電器、資訊、視聽服務業、通訊器材業、鐘錶、眼鏡行、 一般傢俱、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醫院、藥局等或與觀光旅遊無關行業之商店排除)。各縣市形象商圈之詳細範圍,皆揭露於國民旅遊卡專屬網站上(http://travel.nccc.com.tw),點選「網站導覽」→「簡介」→「形象商圈」即可查詢。 二、依以上說明,商店若非經營觀光旅遊直接行業,則店址必須位於上述輔導形象商圈範圍內,且非國民旅遊卡排除行業,方符合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申請原則。 三、特約商店送審流程:特約商店與國民旅遊卡收單機構簽約裝置刷卡機→收單機構以電子郵件傳送特約商店審查名單予本局→交通部觀光局受理審查(審查時程約1星期)→函復各收單機構送審名單審查結果→收單機構將合格特約商店資料上傳至國民旅遊卡網站→收單機構向本局領取特約商店貼紙發予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張貼。 四、國民旅遊卡相關詳細資訊,請於專屬網站查詢,或電洽交通部觀光局(02)2349-1587、(02)2349-1588。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網站(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q&a/q_type6/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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