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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不同戶,可以申請減免牌照稅嗎?
回覆單位:
地方稅務局
回覆內容:
一、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 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 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 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 限。 二、若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係配偶關係,可不須設籍同戶籍,另「同門牌地址 他戶」之二親等內親屬所有車輛亦得適用使用牌照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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