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政府 線上民意信箱
Menu
彰化縣政府 線上民意信箱
首頁
我要寫信
案件查詢
常見問答集
彰化縣政府 線上民意信箱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我要寫信
案件查詢
常見問答集
首頁
>
常見問答集
:::
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中低收入戶可以分期繳納牌照稅嗎?
回覆單位:
地方稅務局
回覆內容:
依財政部104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404569950號令訂定發布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濟弱勢者:指納稅義務人為社會救助法第4條第1項規定所稱低收入戶。故中低收入戶尚無法適用分期繳納稅捐。
回上一頁
本Script功能提供紀錄使用者所選擇瀏覽字級大小的Cookie值,若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此項功能,也不影響你閱讀本網站資訊。
回置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