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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農民未依規定使用推薦農藥,應如何處理?
  • 回覆單位:
    農業處
  • 回覆內容:
    依規定農友使用農藥應依農藥標示記載之方法及使用範圍施藥,若未依規定使用,檢出農委會未核准使用於該類作物用藥(即推薦用藥)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及管制該批農產品不得販售,應經複驗或重新採樣檢驗合格始得販售,並列為追蹤抽驗監測對象。若檢出未推薦該作物用藥但未超過衛生主管機關所定殘留容許量者,應參加本府舉辦之安全用藥教育,第一次不罰鍰,期能改善農友用藥習慣。另宣導農友購買農藥時,務必索取收據或購藥證明,若農藥販賣業者銷售農友未推薦該類作物農藥時,可追溯違規農藥販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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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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