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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申請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資格為何?
回覆單位:
農業處
回覆內容:
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就學金:
(一)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二)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下簡稱所得清單)之所得額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以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得額合計;學生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或經法院宣告停止親權者,以祖父母所得額合計。
(三)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之處分。
(四)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但獲得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之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者,不在此限。
(五)申請人為學生之祖父母者,應與該學生設於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學生未成年者,申請人應取得該學生之監護權。
(六)教育部自113年起辦理「高中職全面免學費」補助,已領有「高中職免學費補助」者,不得同時申領獎勵就學金,如申請人表示學生未領有「高中職全面免學費」補助,仍請農(漁)會協助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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