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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應檢附文件?
回覆單位:
工務處
回覆內容:
1. 申請書。(經由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者免附紙本)
2. 申請人及其配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符合加分並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對象為住宅法第4條第2項所定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以上(限申請人).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65歲以上(限申請人).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身心障礙者.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原住民.災民.遊民.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無則免附)
4. 其他符合加分條件應檢附之證明文。 (例:重大傷病者.單親家庭(限申請人).新婚家庭(限申請人).生育有未成年子女(限申請人).列冊獨居老人(限申請人).25歲以上(限申請人).三代同堂(限申請人).申請修繕之住宅有結構安全疑慮者,無則免附)
5. 建物登記文件:修繕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6.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7.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或檢附護照及出入國(境)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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