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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退休金之給付標準為何?
  • 回覆單位:
    勞工處
  • 回覆內容:
    1.由雇主一次給付。 2.按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滿15年後每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依本法計算之45個基數金額為限;未滿半年以半年計算,滿半年未滿1年以1年計算(基數為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 2.強制退休如是因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係執行職務者,加給20%。 3.適用勞基法前之工作年資,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當時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適用者,依自訂之規定或雙方協商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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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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