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Script功能提供瀏覽字級大小的變更,若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此項功能,建議您可使用瀏覽器上方的工具列【檢視→字型】來變換字級大小的功能。
:::

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事業單位設置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時,有設置標準?
  • 回覆單位:
    勞工處
  • 回覆內容: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特性,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及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安全衛生人員組織設置及人員可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各類事業之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勞工處服務專線:04-7532523、047532526。
:::
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本府總機: (04)722-2151 (代表號) 地址:彰化市50001中山路二段416號 Google Map Icon
請用Chrome版本 觀看本網站
本網站為彰化縣政府版權所有,未經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採用
回置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