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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外國人應該在何時向移民署申請展延居留證的居留期限呢?
回覆單位:
勞工處
回覆內容:
居留地位於本縣之移工,已取得展延聘僱許可函者,應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服務站線上申辦(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reign-labor)移工居留期限的展延。另直聘雇主則為臨櫃辦理。
如未在期限屆滿前辦理完成,移民署將對移工處以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若逾期居留超過30日,除需繳交罰鍰外,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於10日內出國。
申辦作業及相關問題,請洽彰化縣服務站:(04)72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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