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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二水臺灣獼猴危害農作物縣府如何處理?
回覆單位:
農業處
回覆內容:
目前臺灣獼猴已成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一般類野生動物不能隨意獵捕,須是基於學術研究、危害人命或農作,否則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歷年向農業部爭取經費補助二水公所辦理驅趕計畫。工作內容包含僱用人員協助農民驅趕臺灣獼猴、臺灣獼猴生態教育宣導、購買驅趕獼猴所需材料如:彈弓、鳴槍及防疫用品提供農民使用,以減少民怨。 另二水鄉豐柏步道屬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轄1704號區外保安林地,如有發生臺灣獼猴救傷事宜,爰請通報本處竹山工作站049-26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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