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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營業場所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金額為何?那些場域需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 回覆單位: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 回覆內容:
    依「彰化縣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投保金額如下: 
    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六百萬元。 
    2.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3.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三百萬元。 
    4.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六百萬元。 
    包含電子遊戲場業、視聽歌唱業、舞廳及旅館業等營業場所於營業前,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第2條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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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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