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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詢問內容:
    申請急難救助對象?
  • 回覆單位:
    社會處
  • 回覆內容:
    1.本縣縣民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  
    2.本縣縣民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3.本縣縣民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4.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5.流落本縣之他縣(市)民,缺乏車資及餐費無法返鄉者。  
    6.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方式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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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4 瀏覽人數:45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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