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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詢問內容:
如何申請成為志工?需要受訓與否?
回覆單位:
社會處
回覆內容:
1.志工區分多種類別,可逕向欲加入類別之地方主管機關詢問,如社福類志工洽詢社會處、衛生類志工洽詢衛生局、環保類志工洽詢地方環保局、教育類志工洽詢教育處等。或透過彰化縣志願服務資源整合推廣中心媒合加入志工,聯絡電話04-7784810。
2.加入彰化縣志工並無條件限制,但仍需經由志工運用單位依權責辦理面試錄取。
3.欲成為志工,需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加入志工運用單位後,由單位協助於志願服務資訊系統上建置資料,領取志願服務電子紀錄冊,才符合志願服務法所規定的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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